您当前的位置:主页 > 常见问题 >

香港离岸公司是否需要交税?

分享到
更新时间:2018-04-13 阅读:
在香港或海外注册离岸公司后,企业家们最关心的问题大概就是税务问题了,那么,香港离岸公司是否需要交税呢?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香港的离岸税务问题。

香港有三大税种——物业税、薪俸税、利得税。离岸公司涉及的主要是利得税,相当于国内的企业所得税,当然,这两者差别很大。


 

香港利得税的规定

任何人士,包括法团、合伙业务、受托人或团体,在香港经营行业、专业或业务而从该行业、专业或业务获得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应评税利润(售卖资本资产所得的利润除外),均须纳税。由此判断,离岸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利得税,须视乎该公司在港的业务性质及范围。

如何判断一家公司是否在香港经营业务?

这个问题必须根据事实决定,每一个案的情况都不同。不过,应注意的是,公司不一定要有大量的业务在香港才算是在香港经营业务。此外,公司在港的代理所进行的活动,亦可以列为有关的考虑因素。

如何决定利润是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?

这也须根据事实来决定。一般原则是要查明该公司哪些活动产生有关利润,以及这些活动的进行地方。

如何确定其活动是否需要缴纳利得税?

公司可以考虑把预计的交易或安排,根据《税务条例》第88A条申请事先裁定,申请时须缴交费用。申请程序详列于《香港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第31号:事先裁定》。

在港经营业务的离岸公司,遵守什么申报规定?

在香港经营业务的离岸公司,须遵守与香港公司相同的申报规定。基本的规定是,该公司须向税务局的商业登记署申请登记其业务,并提交当局向该公司发出的利得税报税表。

如该公司在任何一个课税年度有应课税利润,但仍未收到税务局的报税表,则该公司须在该课税年度的评税基期完结后的4个月之内,以书面通知税务局须要课税。

此外,公司须备存足够的英文或中文记录,以便易于确定应评税利润,并须在该记录所关乎的交易完结后,将该记录保留最少7年。

提交利得税税表时,是否要提交经审计的帐目?

如离岸公司的注册地区(香港以外地区注册的离岸公司)没有法例规定须审计帐目,而该公司的帐目亦未经审计,税务局会接受该公司提交未经审计的帐目作为报税表的佐证。

不过,如果帐目确实经过审计,即使有关地区的法例没有审计规定,该公司也应该把经审计的帐目连同报税表一并递交。

如离岸公司的总部设于香港以外的地方,但在香港设有分行,税务局一般都会接纳未经审计的分行帐目,而无须附加经审计的环球帐目。不过,评税主任可视乎情况需要而要求提供经审计的环球帐目。

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利得税?

即使该离岸公司在香港没有经营任何业务,它所收取的特许权使用费如属以下情况均须予征收利得税:

(1) 因电影片胶卷或电视片胶卷或纪录带、任何录音,或任何与上述胶卷、纪录带或录音有关的宣传资料在香港上映或使用而收取的款项;

(2) 就在香港使用或有权使用任何专利、设计、商标、版权物料、秘密工序或方程式或其他相类性质的财产,或就传授或承诺传授关于该等专利、设计等在香港使用而收取的款项;

(3) 就在香港以外地方使用或有权在香港以外地方使用任何专利、设计、商标、版权物料、秘密工序或方程式或其他相类性质的财产,或就传授或承诺传授关于该等专利、设计等在香港以外地方使用而收取的款项,而该款项在确定某人根据利得税的应评税利润时是可予扣除的(不适用于在2004年6月25日前收取或应累算的款项)。

在上述的情况,应评税利润是该款项的30%(如款项是于2003年4月1日前收取或应累算的,比率则为10%)。

但如果离岸公司是你公司的相联公司,应评税利润则可以款项的100%计算。应缴税款则须根据计算所得的应评税利润,按适用的税率计算。

此外,离岸公司是以你公司的名义接受课税,你公司须按照《税务条例》规定,在支付款项给离岸公司前,预扣足以缴税的款项。